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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宜县人民检察院落实“三个规定”情况通报
时间:2022-07-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三个规定”是指2015年中办国办、中央政法委、“两高三部”先后印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文件要求司法人员对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司法、内部人员过问案件和与当事人、律师等不当接触交往行为,都要主动记录报告,并进行通报和责任追究。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机关定期向社会公开“三个规定”执行情况要求,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分宜县检察院2022年1-6月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予以通报:2022年1-6月,分宜县检察院共记录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16件,其中领导干部记录报告12件,占75%。
  今后,分宜县检察院将继续坚持“逢问必录”,压紧压实执行“三个规定”和如实填报的主体责任,定期向社会公布落实“三个规定”情况,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甘珈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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