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分宜县院在了解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查处的一起行政案件可能涉嫌刑事犯罪后,立即启动“两法衔接”机制,及时建议该局将案件移送县公安局立案。
根据调取的案件材料反映:涉案人欧阳某夫妇从网上购买丸子、空瓶、标签等,以30粒/瓶进行分装,并贴上“纯中药瘦身减肥丸子”牌子,然后通过自己微信号和淘宝网店进行销售,获取利润。经检测,该减肥丸子含有非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
分宜县院审查后认为,欧阳某二人的行为已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遂书面建议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将该案移送县公安局查处,3月29日,县公安局受案后即对欧阳某二人立案侦查。该案也成为分宜县院在危害食品药品安全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中取得的又一战果。
(黄菁、徐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