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在稻田内架设电网狩猎,结果自己反倒“落了网”,可真“刑”!
今年8月,为捕食野味,钟某某邀约曹某某、张某某、邓某一起去分宜县内的一块稻田处铺设电网捕猎。4人一同前往该稻田,并使用自己携带的绝缘杆、铁丝等设备在稻田内铺设电网。晚间,曹某某前往铺设地点接好蓄电池、升压器并将电网通电。次日清晨,钟某某独自前往稻田处查看电网时触电身亡。
近日,县检察院以涉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向法院提起公诉,鉴于被告人曹某某、张某某、邓某进行了积极赔偿,被法院以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不等的刑事处罚。
本案中,曹某某、张某某、邓某在农田内私设电网对社会具有危险性。人体可承受的最大电压为36伏,但曹某某等人使用电瓶、升压器等设备自制的电网电压达千伏,一旦人体不小心触碰到,极可能造成严重的危险后果。曹某某等人在开阔的农田内以铺设电网的危险方式严重危害公共安全,致使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遭到威胁,且造成了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三人主观上均已预见自己铺设电网的行为可能会造成人员伤亡的严重后果,但轻信仅在晚间通电能够避免危害结果的发生,主观上存在过失。因此,三人的行为构成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为保护野生动物,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自2022年2月1日至2027年1月31日,全县行政区域范围内均划定为禁猎区,禁止使用猎夹、弹弓、围网等方式捕猎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违反规定的,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