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活动丰富,安全不可“踩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明确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合理费用’——提醒我们活动中既要保护自己,也要避免伤害他人”。
课间休息时,不追逐打闹,不攀爬栏杆、窗户。在楼梯和走廊,靠右行走,不拥挤推搡。如果因为打闹导致同学受伤,不仅会让同学痛苦,自己也要承担法律责任。学校应当做好校园活动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制定安全制度和应急预案,预防和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
参加体育活动时,做好热身,按照老师的指导使用器材。如果违规使用器材受伤,可能难以获得充分法律保障。家长需要配合学校对孩子进行安全教育,告知孩子活动中的安全注意事项。社会上的各类培训机构等,在组织学生参加活动时,也应遵循相关安全规范和法律要求,保障学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