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坚持政治引领,始终保持检察工作正确方向。必须持续擦亮鲜明政治底色,始终做到检察工作方向由党指引、检察工作原则由党确定、检察工作决策由党统领。把牢检察工作的政治属性,坚定维护党的绝对领导。把牢检察工作的人民属性,坚定维护群众合法利益。把牢检察工作的法治属性,坚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要围绕服务大局,充分运用法治力量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紧扣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在着力打造“一极一县”中展现检察担当,以高质效检察履职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深化“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和政法干警“进网格、访万家、护平安”专项行动,切实将矛盾化解贯穿履职办案全过程。
要加强法律监督,以高质效履职维护执法司法公正。既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促进其他执法司法机关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更要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勇于自我监督,确保自身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要树牢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不断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
要优化检察管理,推动构建检察业务“大管理”格局。一体抓实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注重解决“管什么”“怎么管”“谁来管”的问题,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要强化自身建设,夯实检察事业发展根基。持续加强党的建设,深化党建与业务融合,以党建带队建促业务。深入推进品牌提升、案例培育工作,引领促进检察人员担当作为、争先创优。深入推进数字检察战略,切实加强检察智能化数字化设施建设。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坚决履行好全面从严治检政治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