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刑事执行检察职能,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工作,提高矫治成效。近日,县检察院联合县司法局深入乡镇开展为期3天的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
通过实地走访,采取听取社区矫正工作情况汇报、随机抽取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单独谈话及查阅档案材料等方式,全面了解社区矫正对象接收、管理、教育、帮扶等工作开展情况。重点围绕调查评估工作、思想汇报等关键环节,开展全方位、多层次核查。
充分利用科技化手段,通过社区矫正管理平台及公安机关网安大队系统,调取社区矫正对象运行轨迹及治安管理处罚等信息,比对档案材料,高效核查社区矫正对象脱管现象。同时,通过电话形式核查部分社区矫正对象活动轨迹情况,谨防脱管、漏管现象。
重点核查暂予监外执行、未成年及思想不稳定的社区矫正对象,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通过个别谈话的形式,全面了解他们的工作生活情况、实际困难和思想动态,并对其进行心理疏导、解惑答疑和法治教育,督促他们严格遵守社区矫正法律法规,积极接受改造,顺利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