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着力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
对未成年人犯罪依法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宽严适度、罚当其罪。对实施故意杀人、伤害、强奸、抢劫、聚众斗殴等暴力和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犯罪的未成年人,依法予以惩戒;对犯罪情节较轻、主观恶性不大、社会危害性较小的涉罪未成年人,依法适用附条件不起诉与相对不起诉。与专业社会组织建立常态化合作,引入司法社工参与检察环节帮教工作,与有关单位、爱心企业共建未成年人观护基地。健全检察办案与专门教育衔接机制,畅通送矫渠道,配备法治副校长,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普法宣传,促进犯罪预防。
从严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全面强化未成年被害人综合司法保护
坚持“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性侵害、暴力伤害未成年人等犯罪,2025年全市检察机关共逮捕、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47人。落实《关于建立完善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一站式”办案救助机制的意见》,协同卫健、妇联、教育等部门及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对未成年被害人开展身体康复、心理疏导、司法救助、复学转学等多元综合措施。持续促推强制报告、入职查询等制度落实,坚持“每案必查”,2025年以来通过强制报告制度发现并办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5件;联合教育、民政、公安、团委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实现密切接触未成年人从业人员入职违法犯罪记录查询全覆盖。
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促推未成年人“六大保护”协同发力
在办案中引入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机制,开展家庭教育指导200余次,制发督促监护令69份。联合公安、教育等部门建立涉案未成年人控辍保学协作机制。深化“检花团队”未成年人普法品牌建设和法治副校长实职化履职,法治宣讲覆盖学生2万余人次。针对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薄弱环节,通过专项监督活动、开展公益诉讼等方式,持续加强对违规接纳、容留未成年人进入娱乐场所,违规向未成年人出售管制刀具、提供文身服务等问题的法律监督。落实《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严惩网络欺凌、网络诈骗未成年人等利用网络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认真履行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职责,推进落实工作领导小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等成员单位职责,积极参与机制建设、案件处置、联合调研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