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29日,在分宜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杨洋作分宜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五年来,县检察院共办理各类案件6719件,有5个案例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典型案例,19个案例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先后获评“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全省政法满意度调查先进政法单位”“全省模型应用优胜检察院”“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省一级单位”“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涌现出“全国检察机关普法教育先进工作者”“全省优秀办案检察官”等一批先进典型。
坚持政治统领
把牢对党忠诚政治建设根本方向
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组织理论学习和交流研讨162次,全员覆盖政治轮训6期。
管好守好意识形态主阵地,发布原创信息490条、“三微”作品10个,5个“三微”作品获得省级以上奖项。
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向县委、市检察院请示报告56件次。
落实巡察整改责任,认真做好市委巡察、审计反馈意见整改,以问题为导向,建立和完善内部风险管理规章制度8项。
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党纪学习教育、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坚持学查改一体落实。
组织开展集中学习和专题研讨20场次,开展各类党性教育16次,解决司法办案、队伍建设等方面问题22个,推动纪律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聚焦中心大局
彰显服务分宜高质量发展检察担当
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1360人,起诉1774人。坚决惩治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暴力犯罪,批准逮捕39人,起诉40人。依法严惩“盗抢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批准逮捕259人,起诉367人。
纵深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批准逮捕恶势力犯罪7人,起诉20人。
积极参与“净网”专项行动,依法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批准逮捕180人,起诉438人,其中起诉跨境电诈犯罪97人。
加强监检配合,聚力推进反腐败斗争,起诉职务犯罪31人。
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
依法惩治危害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办理串通投标案14件、电商领域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31件。依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起诉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犯罪46人。
扎实推进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梳理核查问题线索10件,对涉市场主体刑事立案监督24件。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
全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不批捕487人,不起诉772人,2205名犯罪嫌疑人在检察环节认罪认罚。
妥善处理信访案件505件,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控告申诉案件26件,按期答复率100%。
扎实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工作和集中化解信访问题专项行动,对排查出的15件信访案件,全部成功化解。办理的钟某控告案,入选省检察院专项治理工作典型案例。针对监督中发现的普遍性、突出性问题制发检察建议69件,呈送调研报告10件,“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金监管问题”调研报告被省检察院通报表扬。
召开听证会628场次。常态化推进政法干警“进网格、访万家、护平安”工作,开展“平安建设”“法治进校园”等法治宣传活动240余次。
扎实推进生态司法保护
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148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6件,促推有关部门追缴生态修复赔偿金157万余元。
办理耕地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件8件,督促相关部门对违规利用耕地种植牧草、农用膜“白色污染”等行为依法监管,促推回收废旧农用膜25.68吨,1433余亩基本农田恢复了水稻种植。
办理的一起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检“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公益诉讼起诉典型案例”,并在“全国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检察业务培训班”上做专题介绍。
践行司法为民
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保障民生福祉
守护群众身边安全
促推相关部门对21家卫生服务中心(含诊所)进行全面排查,保障“消”字号产品抗(抑)菌制剂用药安全。
探索共享电单车、限高限宽设施等新领域公益保护,促推有关部门为1400余辆“小黄车”办理上牌业务,对城区内19处违规设置限高限宽设施进行整改。
针对生鲜食品市场违规使用“生鲜灯”乱象开展专项监督,促推相关部门下达41份整改通知、行政处罚违法店家1家。
开展烟花爆竹安全领域专项监督,促推相关部门对辖区内35家经营主体进行整治、行政处理3人。办理的整治医疗生活美容行业监管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省检察院典型案例。
维护特定群体合法权益
办理农民工讨薪案件83件,帮助追回劳动报酬173万余元。针对在建工程项目未缴纳工伤团体险、农民工工资保险金问题,办理监督案件3件,促推相关单位补缴工伤团体险123万余元。
针对车站、旅游景区等大型公共场所母婴室设置不规范问题,促推有关部门对5个母婴场所进行整改完善。
加强对诉讼能力较弱、维权困难的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权益保护,办理民事支持起诉91件。
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向涉案困难当事人及其近亲属发放司法救助金202万余元。
打造的“检心向党、宜心为民”工作品牌入选第一批省检察院重点培育工作品牌,并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检护民生”优秀品牌。
开展的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金监督行政检察监督活动,被最高检评为“重点民生领域和特定群体权益保护特色小专项”。
以“零容忍”态度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35人,起诉43人。
坚持“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理念,对犯罪情节严重的未成年人,批准逮捕50人,起诉68人,对情节轻微的附条件不起诉48人。
制发检察建议11件,推动对市场经营者违规向未成年人销售管制刀具等问题进行专项整治。
维护公平正义
强化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核心职能
办理刑事检察案件2885件。
监督侦查机关立案52件、撤案26件,制发纠正通知书349份、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201份,纠正漏捕12人、漏诉49人,推动监督关口前移,提前介入案件275件。
依法纠正刑事审判活动30件,提出抗诉9件。
加强刑事执行监督,提出纠正意见212件,制发纠正检察建议7件。
办理民事检察案件178件,其中裁判结果监督15件、审判活动监督33件、民事执行监督39件、支持起诉91件。
加强民事审判监督,制发检察建议28件。
办理的邹某某与某针织公司姓名权纠纷支持起诉案,入选最高检“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
办理行政检察案件316件。
规范有序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对决定不起诉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提出检察意见102件131人。
跨省办理的冒名婚姻登记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获评最高检“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婚姻登记行政检察监督优秀案件”。
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49件,年均办案70件,办案数量连续5年保持在全市检察机关首位。
围绕社保基金漏交、医保基金套取、低保待遇错发、“带薪服刑”未缴、水资源费欠缴、环保税漏征、国有土地出让金不催缴等问题开展立案监督,办理相关案件23件,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职,对违法人员依法行政处罚50万余元,追缴国有资金1300万余元。
办理的督促整治畜禽养殖污染水库行政公益诉讼案,先后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助力守牢生态安全底线典型案例、全国检察机关“检护民生”典型案例。
通过大数据模型筛查监督立案317件,挽回经济损失965万余元。
研发的1个大数据模型被最高检采用并全国推广,实现“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系统治理”的全链条贯通。
2025年在全省检察机关大数据应用业务竞赛中荣获“全省模型应用优胜检察院”,2026年被选为全国检察智能化试点应用单位,数字检察工作成效持续走在全省、全市前列。
深化自身建设
夯实实干担当队伍建设坚实根基
常态化开展岗位练兵、业务竞赛,以赛代练促进综合素能提升,6人分别荣获全省全市优秀公诉人、优秀辩手、业务能手、办案能手等称号。
1名干警被评为“首批全省检察机关调研骨干人才考核优秀人员”,1篇论文获最高检征文三等奖,2篇理论文章分获全省检察机关理论年会二等奖、优秀奖。
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压实院领导办案责任,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1533件,占案件总数的22.82%。
将检察官自查、办案部门核查、案件管理部门组织评查结合起来,做到“每案必检”,数据准确率在全省保持领先。
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组定期听取专题汇报,压紧压实管党治检“两个责任”。
深化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记录填报411件。
锲而不舍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开展检务督察57次,持续抓实作风建设。
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10次。
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办案等活动440件次。
加强检律协作,办理律师申请事项457件,与县司法局建立良性互动检律关系会议机制,推动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
坚持思想引领
坚定不移筑牢政治忠诚
紧扣发展需要
主动担当服务中心大局
坚持人民至上
矢志不渝践行为民初心
深耕基本职能
蓄势赋能强化法律监督
推进队伍建设
锲而不舍锻造检察铁军
分宜县人民检察院
供稿 | 办公室
编辑 | 张灵 胡旭婵
核稿 | 甘珈玮
审核 | 罗辉